河北检验检疫局提醒输韩食品企业关注韩国法规
在进口前阶段,“海外制造公司”(畜产品除外)应由其进口商提前7日向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申报该“制造公司”的相关信息;符合“海外优秀制造公司”注册标准的,可向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申请注册“海外优秀制造公司”,注册标准及与注册、变更相关的程序方法等细则由总理令规定。在通关阶段,施行等级检查,对来自“海外优秀制造公司”的进口食品施行免检或部分免检。 对此,河北局提醒相关企业关注该法规配套细则的具体要求,依照“海外优秀制造公司”注册标准,提早开展“海外优秀制造公司”申报注册,更好地保障对韩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巩固韩国市场。
|
关键词: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韩国,食品,法规 |
责任编辑:刘昆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