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医院床护比最低1:0.6
2020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3.3张,把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范围,每万常住人口配备2-3名全科医生,未经准入的大型医用设备不予办理医保报销……记者日前从省卫计委获悉,针对我省卫生资源总量少、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我省首次编制出台了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通过每千人口床位、医师、护士等三个核心指标对全省医疗卫生服务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出台之后,市、县也将制定出台自己的规划,省市县三级规划将逐级细化每千人口床位、医师、护士等三个核心指标,以实现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建设和发展。 权威发布 床位规模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3.3张 据介绍,规划针对我省卫生资源总量少、结构不合理等特点,本着“增加总量,调整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依据国家纲要,兼顾人口总量及变化趋势、新型城镇化等因素,在全面分析全省2008-2014年床位和人力资源变动的基础上,对2020年卫生服务需求进行了预测,同时参照国家标准,结合我省每千人口床位和人力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实情况,确定了全省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每千人口床位和卫生人力的配置标准。 规划规定,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控制床位不合理增长。到2020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3.3张(含妇幼保健院床位),其中省办医院0.45张,市办医院0.9张,县办医院达到1.8张,其他公立医院0.15张。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同时,可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 公立医院严控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不合理增长 规划提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不合理增长。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500万人口以上的市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床位在1000张以上的省级综合性医院,本规划期内适当控制床位规模;单体规模超过1500张床位的省级综合性医院,本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增加其单体医院的床位数量。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超过3.3张的市,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过多的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同时规划列出了河北省省办医院十三五规划编制床位表,对23家省办医院今后五年的床位调整进行了明确,并限定其到2020年的床位数。 人员配备市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得低于1:0.6 记者了解到,规划对人才配备、培养和使用三个环节作出了要求,提出了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配备标准,明确了人才培养培训的目标和方向。结合近年来我省卫生人员变动趋势,针对目前我省医护比值处于(1:0.77)的倒置现状,本着增加注册护士数量,纠正医护比不协调的原则,将河北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定为2.5人、注册护士数定为3.14人,医护比达到1:1.25;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达到3.5人,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达到0.83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量力争达到2-3人。同时,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实现床位与人力资源的协调发展,规定市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得低于1:0.6。 卫生资源将11个地市卫生资源分为三类 河北省11个地市卫生资源分布不平衡,综合考虑各市面积、人口、卫生资源、经济水平、交通等实际情况,将全省11个地市卫生资源分为三类。在床位规模总体增加的前提下,考虑各地资源差异,在现有基础上,按照适度发展、平稳发展、控制发展等策略对全省各市区别制定出床位配置标准。 对于省内外医疗辐射作用较强的一类地区中的石家庄,区域医疗中心作用强的二类地区中的邯郸、保定,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偏少的三类地区中的邢台、衡水给予较大的发展空间;对于床位资源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一类地区中的唐山、二类地区中的秦皇岛,则给予相对较小的发展空间;其他地区发展空间介于以上两者之间。同时,综合考虑环京津地区患者外流的因素,主动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适当增加环京津地区卫生资源的发展空间。 医疗价格 降低药品、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规划明确要求,要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预留一定配置额度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条件可适当放宽。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对未经准入、无配置许可证的大型医用设备不予办理医保报销。同时,创新人口健康信息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并动态更新。 河北省同时还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监管,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推进临床路径管理。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资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同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河北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非公立医院 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 针对目前河北省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比例失衡,社会办医水平不高,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的现状,规划从床位标准、设备购置以及政策扶持等方面对社会办医给予支持。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同时,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同时,放宽服务领域要求,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划予以批准。 记者了解到,河北省还将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鼓励政府购买社会办医院提供的服务。 河北省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政策解读 省卫计委有关专家围绕着《规划》进行了解读。该人士说,《规划》是十三五期间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如何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做出了“创新改革、调整资源”的工作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办医”的建设方针,明确了“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上下联动、医养结合”的发展方式,提出了“利用信息技术,发展健康服务产业”的方向。确定了各级政府和卫生计生部门在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职责,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河北省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开展规划宣传,会同媒体做好规划政策解读;二是加强规划管理,配套制定出台规划工作管理办法;三是推动规划落地,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依据本规划,指导和督促市县两级分别编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为推动全省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规划引领。(记者 王凤伟 通讯员 米大仓) |
关键词:出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