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环保局磁县分局推动环境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
邯郸市环保局磁县分局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和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努力推动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 一是找准环境信息公开的突破口。积极将县污水处理厂、景明公司等国控、省控企业作为环境信息公开的突破口,并将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作为环境信息公开的着力点;然后,对市控和县重点企业逐次公开,开展监测信息公开,同时,将环保部门的监督性监测进行公开,对两者监测结果进行比对,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是积极督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即公开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公开时限等;公开企业自行监测内容,即包括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厂界噪声监测、环评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有要求的,开展周边环境质量监测等。 三是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坚持遵循“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及时全面、客观真实、便于查询”的基本原则,并进一步细化,期中“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是最基本的要求,在公开时间上要求及时,在公开内容上要求全面,在公开方式上要求便于公众查询,逐步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
关键词:邯郸,环保,环境 |
责任编辑:崔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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