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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待提高

2018-04-09 08:49:34 作者: 来源: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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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630家医院参与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填报,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的有1821家,占50.17%,1127家三级医院平均评级仅为2.11级,2459家二级医院仅为0.83,从全国来看,达到四级以上的医院占比只有6%左右,七级以上医院仅有两家。在日前召开的2018中华医院信息网络大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介绍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工作现状时指出,当前医院电子病历、信息化水平与信息产业的蓬勃发展相比还有很大距离,亟须夯实基础,建设好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两大数据库,真正实现信息共享,让患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

  焦雅辉介绍,为进一步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和管理,该局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院管理研究所对《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与标准(试行)》进行修订。修订后,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设置0~8级共9个级别,新增了8级,其中0~3级(初级)主要目标为实现医疗数据的电子化采集和科室部门内部数据共享;4~5级(中级)主要目标为实现全院系统集成和统一数据管理;6~8级(高级)主要目标为体现信息化对医疗质量促进和健康医疗数据融合的作用。此外,原标准对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的考察主要体现在两个维度上,一是电子病历系统的功能点覆盖及完备情况,二是电子病历系统各功能点的实际有效应用范围,修订后的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第3个维度,即电子病历系统中的数据质量水平,从数据采集源头对数据质量进行严格要求,以保证后期数据能得到有效利用。  会议还同期举行了“钉钉杯”2017全国医院信息化杰出领导力/创新力人物颁奖仪式和《中国数字医学》杂志社全国分社、通讯联络站授牌仪式。此次会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院管理研究所主办、《中国数字医学》杂志社承办。

关键词:电子病历,医院,患者就医责任编辑:崔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