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10月13日讯(通讯员 魏子檸)2018年10月10日,央视公布了9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按程序与部分抗癌药品进行谈判,将阿扎胞苷等17种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平均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36%。此消息一公布,对于正在用药的患者来讲无疑是“久旱逢甘霖”,坊间无不拍手称快,太解渴了!国家医保局刚刚成立四个多月,第一件大事干得如此漂亮,其背后肯定做了大量鲜为人知的台前幕后工作!笔者感到,纵然身有百口也难表激动之情。虽然笨嘴拙舌但不能不说,为国家医保局点赞,表达一下百姓的心声!
一、忧党和政府所忧,急人民群众所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进入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理念,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高度重视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这一老百姓的迫切期待,一直被总书记揣在心里。仅今年以来,李克强总理就抗癌药降价问题就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几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抗癌药税收政策调整工作部署,切实降低百姓和患者用药负担,国家医保局成立伊始,就着手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这个问题。从几个具体时间节点就可以看出国家医保局的急迫心情:
5月31日,国家医保局成立。
6月15日,胡静林局长到三明市调研。
6月,国家医保局准备进行抗癌药物谈判准备工作。
7月31日,胡静林局长到上海市调研。
9月中旬,药品谈判敲定价格。
9月30日,印发《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
10月10日,正式向社会公布。
从这一个个时间节点就可以看出,在仅有80个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国家医保局从成立第一天,就开始了紧张有序高效的工作。通过谈判准备阶段、“企业报送材料”、“专家评估”、“价格谈判”等紧锣密鼓的工作,最终在9月份完成了相关工作。如果没有急人民所急、忧党和政府所忧的情怀,是不会有今天如此好的效果的!
二、成立仅仅133天,17种抗癌药谈成功
作为本届政府挂牌最晚的一个部门,在千呼万唤之中,国家医保局终于在今年5月31日正式组建。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国家医保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将原来分散在原人社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国家卫计委的新农合职责,原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原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到了一起,实现集中办公、集中管理。但就是这样一个承担着近14亿医疗保障多个重要职能和任务的“大部门”,从人员编制上看却实实在在是一个“小部门”。
2018年6月,国家医保局成立不久,按照国务院抗癌药降税降价工作部署,立即启动了目录外抗癌药物的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在医疗组办公室专项工作进度表上,专家评审、提出备选谈判药品、指导企业准备谈判材料等20项工作,都按照明确的工作日期,在扎实稳步推进。44个目录外独家抗癌药经过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并征得企业意愿,最终17个药品谈判获得成功。9月30日,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10月10日正式向社会发布了有关情况。可以说,国家医保局这一工作开展得有板有眼,蹄疾步稳,成效显著,赢得了全社会一个大大的赞!
从《通知》内容可以看出,此次谈判抗癌药,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这些药大部分都还处于独家专利保护期限内,谈判难度非常大。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机构改革为药品谈判工作创造了很好的有利条件,使医保有了更大的战略购买力,在谈判中有了更大的话语权,能够更好的实现以量换价的目的。这些抗癌药纳入医保以后,会让患者可以用得上新药,改善他们的治疗效果,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三、患者企业均受益,多方共赢刚开始
这次17个谈判药品中,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充分体现了对医药创新的重视和支持,17种谈判抗癌药品中有10种药品均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种。
这些抗癌药纳入医保,不仅患者、企业受益,医保资金和政府有关部门也是受益方。作为患者,可以用上优质价廉的新药,会使大量的原本负担不起的患者可以用得起,可以改善他们的治疗效果,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作为企业,这次纳入目录的抗癌药都是近几年新上市的药品,专利的存续期还比较长,企业通过以价换量,通过医保对这些优质创新药的战略性购买,企业可以尽快收回资金,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创新药,惠及广大患者。其中,默克公司的西妥昔单抗注射液2017年的平均价格为4200元左右,谈判后的价格降到了1295元,降幅达到55.86%,也是全球最低价格。作为医保部门,节约更多的医保资金,少花钱,多办事,提高患者的保障水平,同时也促进和推动医药企业加大新药研发投入。
四、加强统筹促协调,尽早落地惠百姓
谈判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最重要工作是争取早日让群众能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让谈判成果社会效益最快化、最大化,让广大参保人实实在在享受到医保改革的红利。这要涉及各省(区、市)招标平台的公开挂网、医疗机构的采购、临床医生的使用等方方面面的工作。
为此《通知》要求,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把好事办好。特别是在机构改革期间,要加强统筹协调,按规定时限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让群众尽早得到实惠。因谈判药品纳入目录等政策原因导致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总额控制指标的,年底清算时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在制定2019年总额控制指标时,综合考虑谈判药品合理使用的因素。要严格执行谈判药品限定支付范围,加强使用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各省(区、市)医疗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目前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可以说,国家医保局的《通知》细致又周到。
(作者系我国著名医改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