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月饼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1号),涉及我省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生产企业:廊坊市兆龙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名称:老味月饼(伍仁月饼京式)。规格型号:380克/盒。生产日期:2018-08-03。被抽样单位:乐购特易购商业(北京)有限公司金星路分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75盒、28.5公斤;其中销售67盒,企业留样8盒(其中5盒企业自行送检);生产企业收到不合格报告后主动召回42盒。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产品包装不严或储运环节贮存不当等综合因素导致。当地监管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加强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贮存、运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企业处以没收不合格产品45盒、没收违法所得37.5元、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廊广)食生行罚决〔2018〕3号。
特此通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