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明,女,刘晓明,女,1963年12月生,1986年7月毕业于河北医科大学药学系,学制四年,医学学士;1999年8月获河北医科大学医学硕士学位。现任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主任,主任药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执业药师。
社会兼职:
河北省药学会第六、第七届、理事会理事,第八届常务,
河北省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委员、第三届常务委员、第四届委员,河北省药理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河北省药学会风湿免疫药学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委2017年
4、河北省药学会抗感染药学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年-2022年
5、河北省药理学会临床药理专业委员会常委2016年-2020年
6、河北省药学会药物品质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委2016年-2020年
7河北省药物警戒专业委员会第一届专委会常务委员2017年-2021年
8、河北省药学会老年病药学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任期四年,2018年8月
9、河北省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委员,2016年
10、河北省药学会内分泌代谢药学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2017年-2011年
11、张家口市临床药学质控中心副主任委员2016年-2020年
12、张家口市药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2016年-2021年
13、张家口市药学会医院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福州湖人委员,2017年-2021年
14、河北省招投标专家库专家2016年
15、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专家库成员
16、河北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库鉴定专家
17、张家口市抗癌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任期五年,2015年10月
河北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河北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库鉴定专家,河北省科技厅评审专家,河北省基本药物专家人才。张家口市药学会委员、常务委员,张家口市药品质量控制中心副主任委员,张家口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张家口市抗癌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2015年,任期5年)。
获得的荣誉:
获河北省药学会2018年度“千红杯”优秀药师“创新管理之星”
曾获河北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
作为分会主席,负责的药剂科获张家口市“工人先锋号”
获张家口市教科文为工会授予“优秀工会工作者”
张家口医学院中青年科研先进工作者
河北北方学院“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员
张家口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抗击非典先进个人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复审工作先进个人
多次荣获医院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等称号
获奖情况:
曾获国家发明奖1项,
河北省优秀发明奖1项,
河北省卫生厅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
张家口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
张家口市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
现承担一项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指令性课题一项
先后在国家、省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
先后负责临床药学、药品检验、新制剂研制和药事管理工作,并承担河北北方学院临床药理学的教学任务。1993年主持建立了我院临床药学室,建立并开展药物的血药浓度监测,开展药物动力学研究和个体化给药;坚持下临床,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合理用药:义诊、配合电视台录制合理用药讲座;多年对医院新职工入职培训,青年医师培训,深入张家口地区基层医院开展合理用药培训讲座,利用张家口市医院药学质控中心平台、市药学会、抗癌协会大力宣传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癌药品等的科学管理及使用规范;积极参与国家、河北省药学会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不断充实自己,提高管理、学术水平,编写我院《医保药品目录》、《处方集》等。3篇被C A收载;三篇论文参加国际会议交流,主持“药品研究机构登记备案”及GCP申报工作。在创建“百佳医院”、“百姓放心医院”、“三级甲等医院申报、复审”、迎接“医疗质量万里行”检查等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工作,处方点评工作。先后对8种医院外用膏剂进行了处方优化,合作完成了34个医院制剂的申报,年产值达80余万元;紫草霜的研制使用填补了我院空白。
完成门诊药房的改造及自动发药机的安装调试,静脉药物调配中心的扩建,制剂室通过验收;完成《药学部岗位职责及制度汇编》,组织我院《麻醉和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的全员培训、考核;加强碳青霉烯类药物的监管;组织建立辅助用药目录;建立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积极实施我院“控制药占比实施方案”(试行)等,使我院“药占比”明显下降,用药结构趋于合理,惠及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