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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局落实五项措施强化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

2018-12-13 09:21:23 作者: 来源: 河北省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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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以来,唐山市食药监局坚持“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案必果,有果必复”的工作原则,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主要抓手,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1月至11月,唐山市食药监局共受理各类群众投诉举报3177件,较2017年同比增长13.1%,其中食品投诉举报占比85%,保健食品投诉举报占比3.2%,药品投诉举报占比7.1%,化妆品投诉举报占比1.6%,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占比1.5%,其他占1.6%;共兑现举报人奖励35件,奖励金额2.79万元。

  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服务水平。为便于群众投诉举报,建立电话、信件、走访、网络邮箱4种渠道,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食药安全问题。在受理每件投诉举报过程中,由专职人员详细记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和违法行为,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为群众解疑答惑,全力打造食药监系统文明服务窗口形象。

  二、规范投诉举报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落实《河北省食药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同时,出台《投诉举报中心工作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工作流程,明确投诉工作职责。依托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系统进行投诉举报的交办和反馈,实现网络办公,做到每起投诉举报可查可追溯。建立起投诉举报纸质工作档案,确保一案一档,规范管理。

  三、强化投诉举报分析,服务日常监管。建立投诉举报周分析机制,安排专人对受理的违法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分环节、品种进行统计,利用数据分析,发现群众反映的热点性、苗头性问题,找出投诉举报发生的特点与规律,形成分析报告,用于指导日常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共形成47期分析报告。

  四、加强投诉举报宣传,普及投诉知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3·31主题宣传日和食药安全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宣传12331投诉举报热线,普及投诉举报知识,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合规反映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履行食药安全社会监管职责,形成“人人关心食药安全,人人参与食药监管”的良好氛围。

  五、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助力社会共治。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你问我答”活动,面向全市群众征集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做到问题处置率、群众反馈率和满意率100%。为进一步将活动引向深入,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民意调查,《调查问卷》1.3万余份,通过分析统计结果,强化监管靶向性,为更好地服务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食药安全问题打下基础。

  

关键词:唐山,五项措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责任编辑:何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