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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全面打造“食安衡水”城市品牌

2018-12-26 10:39:00 作者: 来源: 河北省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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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衡水市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探索出一套党政同责、全程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共治“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全面打造“食安衡水”城市品牌。

  一是党政同责,高位推动,切实强化创建工作组织领导。衡水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纳入我市“多城同创”工作范畴,成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衡水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421”工作思路,即打造一批示范性现代农业园区、一批示范性食品生产企业、一批示范性集中交易市场和超市、一批示范性餐饮店,完善基层监管所和县检测中心,抓好4份/千人食品抽检这一个硬任务;形成全市1个总方案,13个县(市、区)具体实施方案,7个专业整治方案的“1+13+7”工作模式。建立月度例会工作制度,市政府主管领导每月亲自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召开调度会,通报工作、分析问题、提出要求。全市78个基层监管所全部按照一套监管制度、一支专业化监管队伍、一间食品快检室、一套快检设备、一套执法装备、一套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六个一”标准建成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执法装备,满足基层执法工作需要。阜城县、深州市、饶阳县3个县(市)组建了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并通过CMA认证。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衡水市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园区44家、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38家,食品销售示范单位68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150家,打造了19条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投资130万元建立“衡水市智慧食药监管平台”,将食品追溯系统、网格化监管系统、监管执法系统、应急指挥系统、行政审批系统等联网并线,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多网融合”。强化同城管、商务及地方街道(社区)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开展对“三小”业态的综合治理,在全市新建、扩建便民市场34家,引导“三小”进店入场、划定区域、集中经营。开展了餐饮安全“夏季风暴”专项行动,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整治餐饮单位在持证经营、证照公示、量化等级公示、“明厨亮灶”和“清洁厨房”达标情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餐饮无证经营和经营场所脏乱差问题得到根本性治理,餐饮食品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与沧州市、德州市食药监和公安部门建立了“两省三地六部门办案协作机制”,为异地稽查办案提供了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查办食药违法案件540起,移送司法机关12起,罚没款金额1900多万元。

  三是落实责任,行业自律,稳步推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始终坚持以严管促自律的执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57%;鼓励支持食品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全市共计40家食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等先进管理体系认证。挑选了19家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强的大型超市开展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90%的大型食品超市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建立了食品快检室并投入使用。所有学校食堂和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全部实现“明厨亮灶”。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全市食品药品类注册商标共计4335件,占注册商标总数的25.1%。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共治共享社会大局初步形成。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户外宣传、问卷调查等形式,构建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格局。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53个,聘请30名志愿者为食品安全监督员,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创建和社会监督。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接受舆论监督。在《衡水日报》开辟“食药专栏”,与衡水电视台、长城新媒体、网易河北等主流媒体建立宣传合作主阵地。在市、县、乡设立大型公益宣传栏300个,向市民发出公开信5万份和倡议书1.25万份。开展“小手拉大手,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将食品安全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营造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格局。组织开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征集活动,研究解决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联合长城新媒体以微信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主动问计于民,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精准治理。

关键词:衡水,食安衡水,城市品牌 责任编辑:何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