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全珍担任江西省红十字捐友协会名誉会长
受江西省红十字会委托,邹德凤热情地邀请龚老阿姨成为捐友协会的名誉会长,郑重地为龚老颁发了聘书。 9月23日,全国道德模范、遗体捐献志愿者龚全珍接受了江西省红十字会颁发的聘书,欣然担任江西省红十字志愿捐献者之友协会的名誉会长。 当天上午11点40分,江西省红十字志愿捐献者之友会长、第44届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邹德凤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一行带着月饼、牛奶等节日礼品来到萍乡市莲花县龚全珍老阿姨家中,提前向老阿姨致以中秋的问候,感谢老阿姨对江西省遗体捐献事业的支持。 邹德凤向龚老介绍了江西省遗体捐献志愿者的情况,告诉龚老在她签订遗体捐献志愿书的事迹传播出去以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遗体捐献事业,纷纷到红十字会咨询捐献有关事宜,江西省红十字志愿者之友协会(简称“捐友协会”)发展了更多的捐友,得到了进一步壮大。龚老听完笑得很开心,她就是希望遗体捐献这样一件造福社会的公益事业能够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希望大家一起关注并且支持这项事业的发展和成长。受省红十字会委托,邹德凤热情地邀请龚老阿姨成为捐友协会的名誉会长,郑重地为龚老颁发了聘书。龚全珍欣然接受了聘书,开心地和大家一起合影,表示愿意成为江西省遗体捐献形象大使。 龚全珍欣然接受了聘书,开心地和大家一起合影,表示愿意成为江西省遗体捐献形象大使。 据了解,一直以来龚全珍都有遗体捐献的想法,她多次在个人日记中提及要在百年后进行遗体捐献,想要帮助别人,但由于当时的条件不成熟没有实现。今年3月17日,龚全珍在家人的支持和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家中正式签订了《江西省遗体捐献志愿书》,完成了长久以来的心愿。当她女儿问龚老愿意捐献身体哪些部分时,龚老坚定地说:“全捐!只要有用就全捐!” 龚老成为江西省捐友协会名誉会长,是对遗体捐献公益事业的再次有力支持,希望有更多的人学习龚老无私奉献精神,有更多爱心人士一起关注遗体捐献,支持和加入这项公益事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据悉,江西省红十字志愿捐献者之友协会是2008年在江西省红十字会批准下成立的志愿者组织,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捐友”,它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联络社会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通过举行爱心活动、爱心公益宣传等多种形式,让人们更多地了解遗体捐献的意义和作用,推动了我省捐献事业发展。目前,全省已有2569名捐友签订了《江西省遗体捐献志愿书》,萍乡成立了捐友分会,新余和吉安分会正在筹备成立。在捐友的配合支持下,省红十字会依法履职,致力于发展遗体捐献事业,截止2015年9月22日,我省共实现遗体捐献324例,其中器官捐献87例,共捐献大器官257个,通过器官移植,挽救了257条垂危的生命;角膜捐献394个,使上千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
关键词:龚全珍,江西,红十字,捐友协会,名誉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