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小”条例实施一周年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长城网7月13日讯(记者 刘昆鹏 何震)7月13日上午,河北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河北省食品“三小”条例实施一周年的工作情况。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河北省食品“三小”条例实施一年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政府及各级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做了大量具体工作。 齐抓共管,“一盘棋”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据介绍,一年来,地方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有力推动了“三小”条例贯彻落实,使河北“三小”监管迈出了坚实有力的第一步。 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三小”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周边环境、群众需求等因素,划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经营区域,组织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开展综合治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推进综合执法。 食药部门牵头负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的受理、现场审查、发放登记证等工作;制定年度食品“三小”监管计划,加强对“三小”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三小”监管档案,对“三小”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负责“三小”食品的监督抽检,并对投诉举报发现的“三小”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等。 基层机构具体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审核、发放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并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督促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规范生产经营。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时,及时制止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违法情况。 相关部门合力共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计生、公安、教育、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民族宗教、农业、林业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户外公共场所未取得备案卡的小摊点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查处取缔。 全力推动,制度体系初步确立 为推动《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落地生根,2016年6月27日,河北省政府食安办、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了省、市、县三级视频大会,对“三小”条例的实施和“三小”登记备案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安排。2016年7月1日,石家庄、唐山、张家口、保定、邯郸五市同步举行“三小”条例启动实施仪式。全省各地方政府、政府食安办、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召开了落实“三小”条例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并认真组织实施。 出台了一套配套制度。“三小”条例颁布后,河北省政府食安办、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组织研究制定了“三小”条例的一整套配套制度,包括: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食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三个办法,设计了登记备案文书、明确了“三小”登记备案机构、确定了登记备案岗位职责,“三小”监管制度体系日趋健全。 搭建了一个管理平台。组织开发了“三小”制证管理系统,全省统一配发了登记证、备案卡,各级各有关部门配备了登记备案办公设备。河北省政府食安办将“三小”登记备案工作纳入对设区市及县级政府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电子台账管理,一月一排名,一季一通报,以考核激励约束,促条例落地实施。 开展了一体化培训宣教。一方面,组织对基层监管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三小”条例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全员大培训,让监管者学法、用法;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三小”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三小”生产经营者法定责任义务,让从业者学法、守法。据统计,三小”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共计免费发放学习资料、宣传单、明白纸200余万份,各级各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报道信息近6万余条次,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的“三小”培训达2万余场次,培训三小从业人员40余万人次。 织密了一张监管网格。2016年以来,河北省级层面,先后组织开展了摸底清查、“清死角、打窝点”等治理整治行动。2016年9月份,河北省政府食安办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三小”条例贯彻落实专项督导检查,把脉指导、点评推动、鼓劲施压。今年5月至8月,河北省政府食安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三小”集中整治规范行动,调准靶向、聚焦重点、整改提升。整治以来,共排查出“三小”食品安全风险隐患7575个,清理无证无卡“三小”生产经营者4835户,查处“三小”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98件。市、县、乡层面,创新监管举措、强化服务引导、开展联合执法,持续加力推动《条例》深入实施,有力促进了“三小”规范提升。 |
关键词:政府部门,食品安全,三小条例,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