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提示公众警惕新型传销:传销组织披上新兴互联网企业外衣
中工网北京3月23日电(记者杨召奎)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提醒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从而损害个人信用和声誉。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从事传销活动。特别是还有一些传销组织以合法、受支持的新兴互联网企业面目示人,导致众多人上当受骗。 “新型传销活动打着各种网络新概念和新型营销方式的旗号,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以及潜在的高额回报诱惑群众参加,通过发展人员,缴纳费用维持运作,蒙蔽性、欺骗性极强。这种模式违背价值规律和诚信原则,且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加入者将面临严重损失。”上述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说。 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三大特点,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国家工商总局提醒,公众要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同时,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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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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