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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寨卡病毒4情形不能献血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2016-05-26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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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防范寨卡病毒4情形不能献血

国家卫计委日前发布通知,离开寨卡病毒流行区后2周内,有寨卡病毒感染症状消除后未满4周者、曾与寨卡病毒感染的男性或3个月内去过寨卡病毒流行区的男性发生性行为未满4周者等四种情况暂时不能献血。广州市血液中心昨日表示,广州血站暂未收到正式通知,但会对所有献血者进行询问了解,存在上述问题者暂不能献血。

广州市血液中心副主任汪传喜昨日表示,虽然广州血液中心还没有接到正式通知,但一直以来,该中心都对献血者有极其严格的要求,会先抽取血样进行化验,血样合格的献血者才可以献血。

广州血液中心表示,今后会加强采供血人员寨卡病毒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对寨卡病毒感染者的识别能力。同时,健全献血后回告和保密性弃血制度,确保献血者献血后一旦发现自己感染寨卡病毒或意识到符合上述延期献血条件的,能够及时告知血站,并施行保密性弃血。(记者陈学敏、实习生牛涛、通讯员张学元)

关键词:病毒感染者,献血者,血液中心,流行区,血样,血站,症状,采供血,性行为,化验

责任编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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