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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尚湖“妖怪村”是抄袭台湾的?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2016-06-01 0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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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南投溪头森林游乐区出入口处一旁的小商圈。因日据时代的历史情怀,再加上鬼妖、奇幻的古老传奇故事,让“溪头妖怪村”广为流传,村里充满日式和风的主题式商店街,成为台湾目前溪头旅游最热门的新景点。

常熟尚湖景区是国家5A级景区,最近该景区内的一个在建项目—尚湖妖怪村陷入“抄袭侵权”风波。原来,在我国宝岛台湾也有个妖怪村。近日,台湾妖怪村设计师曾俊琳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在大陆已经申请注册了“妖怪村”的商标,对常熟也建妖怪村的做法表示非常不满,已委托商标事务所处理该事。而常熟尚湖妖怪村负责人曾佳煜则表示,不存在抄袭侵权的问题。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於苏云 薛马义

记者探访

尚湖妖怪村正在建设 将在7月底开业

景区:和妖怪村只是租赁关系

5月24日中午,扬子晚报记者来到常熟尚湖景区。门口保安表示,景区内确实有个妖怪村,但还没有开业。

在尚湖景区管理处经营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关于尚湖妖怪村目前面临的争议,他们已经知道。不过,他们景区和这个妖怪村只是租赁关系。“我们只收租金,其他并没有什么关系。”

所以,对于该纠纷及项目进展情况,他们不予置评。“据我们所了解,目前尚湖妖怪村已经委托律师在处理,所有的问题都由律师进行回答。”

随后,记者买票进入尚湖景区。在工作人员的指点下,在2号门入口处附近,发现一个“妖怪嘻站”的建筑,3名男子正在从车上搬运东西进出。一名自称名叫徐露的男子告诉记者,该建筑就是妖怪村的一部分,而他只是该建筑内的一个咖啡店的承包商。目前这一建筑只是妖怪村的一期一部分,未来尚湖妖怪村还有二期、三期。“将来,整个尚湖妖怪村的占地面积会有尚湖景区的一半,所以我很看好这个项目。”

对于尚湖妖怪村的“抄袭风波”,徐露表示,他们已经知晓,但一点也不担心。“对方是诬告。”徐露说,据他所知,妖怪村应该在7月底左右开业。至于是不是会另外收门票,他不清楚。

而据新京报报道,在去年9月就有媒体披露,尚湖妖怪村项目是借鉴台湾经验的妖怪村旅游文创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常熟版妖怪村计划投资600万元,由常熟市圣百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常熟市尚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打造。在今年1月份,常熟市旅游局还向外推介了尚湖风景区这一妖怪村的项目。常熟市旅游局局长唐晓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项目依托5A级景区,加上台湾的文创思想,在尚湖风景区打造一个具有文化品位的村落,此举是“常熟旅游转型升级当中的一大喜事。”

侵权之争

先听听“常熟版妖怪村”负责人怎么说:

他叫妖怪村,我们叫尚湖妖怪村,不一样

24日下午,来自我国台湾的尚湖妖怪村负责人曾佳煜在其位于常熟市的办公地接受了扬子晚报记者的采访。

据曾佳煜介绍,尚湖妖怪村和尚湖景区确实属于租赁关系。一期场地约700平方米,加上周围辐射区域约1500平方米,去年开始筹备,今年年初动工,目前还在建,约今年7月底开门营业。除了一期以外,曾佳煜表示,他们还会继续做二期、三期,具体内容还在洽谈当中。

妖怪村位于尚湖景区内,除了做一些文创产品以外,还有创客中心的功能,重点进行品牌打造,除此以外,尚湖妖怪村还会有街舞区、cosplay区等,曾佳煜说:“平常以游客为主,节假日就会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来参加活动。这样,我们可以卖文创产品,孵化品牌,也可以为景区带来附加价值。”

关于场地租赁的费用,曾佳煜表示,不便透露,但是他也补充说:“因为我们在尚湖景区内,所以,我们肯定不会重复收取门票费。”

对于抄袭一说,曾佳煜表示,尚湖妖怪村的建设都是以常熟姜尚文化为基础,妖怪都是该设计团队全新设计,有些妖怪原型甚至采用全国征稿的形式进行挑选和塑造,“一景一物都是我们的设计团队原创亲自打造,与日本、泰国、中国台湾妖怪村以可怕为主截然不同。我们坚持原创做自己,绝对不是抄袭。”

对于商标侵权,曾佳煜表示,他也已经提交了“尚湖妖怪村”的商标注册申请,“他叫妖怪村,我们叫尚湖妖怪村,无论是从名称,颜色,字体,还是注册的类别,我们的商标都不一样。”

此外,曾佳煜还表示,由于目前项目还没完工,一旦完工并开始对外营业,他的团队将会公布最真实的照片。“双方存在非常大的差别,到时,也欢迎大家过来对比。”

再听听“台湾版妖怪村”设计师怎么说:

不要用“妖怪村”商标,否则将提起诉讼

对此,台湾南投妖怪村的设计师曾俊琳并不认同。曾俊琳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早在8年前,由他设计的台湾南投县妖怪村就已开放,成为当地的著名景点,每天游人如织。“当时我花了2个月时间,进行设计和改造。”

此后,他还在中国台湾和大陆,均进行了相关商标的注册。目前,他在大陆注册的相关商标也一直在使用。“‘妖怪村’这个商标在大陆注册成功后不久,我就已经开始使用,涉及范围十分广泛,雨伞、拖鞋、衣服、吊饰、缎带等等。”

可没想到,去年曾有人问起他,“为什么去接了常熟的设计”,后来他一打听,原来常熟尚湖景区也在建造一个妖怪村。曾俊琳表示,后来他发现,常熟的这个妖怪村,其设计图导览与台湾妖怪村的设计图导览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实际上,我从未接触过常熟妖怪村的负责人,也未参与过相关设计工作。”

“模仿不是一件坏事,那是因为有学习和可以超越的对象,我们在规划设计南投妖怪村时,也去了日本妖怪村学习。”曾俊琳表示,他并不在乎常熟尚湖妖怪村具体怎么做,是否存在模仿的情况。“我只是希望他们换个商标,不要用我们的商标。”

曾俊琳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目前他已委托相关商标事务所处理此事。如果尚湖妖怪村的商标注册未能通过,而尚湖妖怪村还继续使用妖怪村这一名字,他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听听律师的看法

“尚湖妖怪村”很难注册成功

对此,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刘素敏律师表示,根据他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查询发现,曾俊琳在2011年10月17日申请注册了“妖怪村”的商标,商品类别为41大类,包括:娱乐、提供娱乐场所、提供娱乐设施、游乐园、公共游乐场等。随后,在2013年1月5日注册成功,并取得了在大陆范围内的商标专用权。而“尚湖妖怪村”由苏州圣百合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申请,不过,截至目前,尚未显示审核通过。

刘素敏认为,“目前,‘尚湖妖怪村’的商标还未申请成功。‘妖怪村’商标所有权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这样一来,‘尚湖妖怪村’很难注册成功。”

此外,刘素敏表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因此,如果尚湖妖怪村在游乐园项目中突出使用“妖怪村”的标识,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认为将尚湖妖怪村与该注册商“妖怪村”存在特定联系,那就可能涉嫌侵权。

如果构成侵权,那么,提供场地的尚湖风景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呢?“如果经法院审判,认定为侵权,那么尚湖风景区作为提供经营场所的主体,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刘素敏表示。

不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商标注册成功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刘素敏建议,尚湖妖怪村可对曾俊琳注册的商标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如果近三年内该商标并未在大陆范围内使用,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从而解决涉嫌侵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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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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