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健康频道 >> 健康24小时

西安新规定:医院不得限制门诊病人持处方到药店买药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6-06-03 15:31: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新华社西安6月3日专电(记者梁爱平)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药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医院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店买药,就诊病人索要处方时医生应予以开具。

通知要求,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就诊人员索要处方时应予以开具。

通知还要求,各级食品药监部门应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规范陈列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必须分柜摆放,警示语明显、正确;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调剂、使用处方药。

关键词:门诊病人,药店买,医院,就诊,医师,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药监

责任编辑:健康
-->

相关新闻

关闭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监督我们 | 举报平台 | 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