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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滑倒受伤 向“汉堡王”索赔两月无进展

来源: 新民网 作者: 2016-08-12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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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新民网】近日,市民孙女士向本报反映,两个月前她在汉堡王美罗城店用餐,不料因地面湿滑,在店门前摔了一跤。孙女士当时怀有4个月身孕,提出了1万元索赔。汉堡王方面认为,孙女士提供的证据资料不全,其中部分费用也不应由商家承担。双方僵持不下,赔偿事宜搁浅至今。

事发:孕妇滑倒伤着腰

孙女士回忆,6月14日中午,她来到汉堡王美罗城店用餐,因为地面湿滑,在店门前摔了一跤,导致腰间受伤。而就在半小时前,孙女士的同事也在同一个地方摔了一跤,手机屏也摔碎了。

孙女士说,当时湿滑的地面旁边并没有放置“小心地滑”等警示牌。摔倒后,她要求汉堡王员工陪自己去医院做检查,店员称店长不在。“当时连个能处理事的人都没有,对我不理不睬的。”直到当天下午1时左右,店长回店,孙女士才在他的陪同下去了市六医院骨科检查。

治疗:卧床休养三星期

怀孕不能照射X光,无法确定腰伤程度,也不能使用内服外敷各类药品。医生建议孙女士保守治疗,躺在床上休养3个星期。为了确保胎儿平安,孙女士还到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做了孕检,医生表示要观察3周,才能确定胎儿的健康。所幸,检查下来,胎儿无大碍。

8月8日下午,孙女士出院。她向汉堡王交涉,自己因摔伤腰无法上班,要求赔偿包括误工费9454元、医疗费3100元、路费200元等,总计1万余元。

此前,孙女士已将误工证明、医院治疗证明、收据等交给汉堡王,汉堡王却以资料不全、不准确为由拒绝了赔偿。

索赔:各执一词陷僵局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汉堡王。工作人员梅先生表示,当天就是他陪孙女士去医院做的检查。事发之前有饮料翻倒,员工拖完地后,在附近曾放置“小心地滑”警示牌。但孙说没有看到警示牌。他回应可能是孙女士的同事摔倒后,将警示牌踢倒了。

梅先生说,汉堡王方面同意赔偿孙女士,但孙女士索赔提供的资料不全,如未提供年终奖、生育金的证明,无法赔偿她的误工费等。此外,另有部分赔偿费用汉堡王方面不作承担,其中就包括6月和7月的孕检费用。他认为,孙女士腰间受伤,所以汉堡王只能承担治疗腰伤的费用。

对此,孙女士有些气愤,孕妇摔伤了腰,怎能不检查对胎儿是否有无影响?目前,双方对索赔费用僵持不下。

律师:店方有责保安全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蒋锋表示,《侵权责任法》等有明确规定,商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周蒋锋认为,保持经营场所内的地面干燥整洁,设置专门的“注意路滑”的警示标志,避免消费者摔跤滑倒,这些都属于快餐店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

同时,孕妇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安全也负有注意义务。在快餐店地面湿滑情况下,疏于对自身安全的注意而不慎滑倒,也存在一定过错,承担次要责任。

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周律师认为,从母婴健康角度考虑,孕妇可以根据伤势情况,决定是否先去医院接受检查,甚至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双方难以协商一致,可以进入司法程序。如果孕妇因滑倒构成伤残等级,或是流产,通常快餐店还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新民晚报实习生许嘉颖 新民晚报记者夏韵 陈浩)

关键词:汉堡王,孕妇,孙女士,索赔费用,滑倒,胎儿,安全保障义务,误工费,侵权责任法,医疗费

责任编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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