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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沈阳市将探索实施分级诊疗病种

来源: 沈阳日报 作者: 2016-10-14 0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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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王晓婷)近日,沈阳政府网对外公布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沈阳市将探索实施分级诊疗病种,逐步扩大病种数量,完善常见病种分级诊疗。明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意见》指出,全市的各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都有各自明确的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意见》明确,逐步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病人在一所医院完成的检查,到另一家同级别医院看病时有望不再做重复检查。《意见》提出,沈阳市将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意见》要求,建立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连续计算起付线。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关键词:诊疗,意见,按病种付费,慢性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实施意见,晚期肿瘤,基本医疗保险

责任编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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