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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为省内企业研发提供补助资金

来源: 中工网 作者: 2017-02-17 0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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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记者丛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获悉,山东科技部门、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有关政策,为省内企业研发提供补助资金。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据了解,这项补助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引导和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后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省级、市级及以下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及以下财政各自承担比例由各市自行确定。

根据新出台的《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接受补助资金的企业必须符合几项要求。比如企业需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发活动;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3%及以上,还要连续两个纳税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关键词:补助资金,研发投入,企业年度,中工,纳税年度,准备金,年销售收入,科技部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门

责任编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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